北仑区人民法院联合宁波市山东商会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工作

2025-04-22 13:39上一篇:法律援助进军营,共筑法治强军梦 |下一篇:没有了

 2020年4月27日下午,北仑区人民法院联合宁波市山东商会调解委员会在北仑法院调解室进行了一次有关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宁波市山东商会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李国良及单位浙江企诺律师事务所孙青律师参与调解。

      案情简介:女方王某与男方罗某于2012年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但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婆媳关系僵化,长期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0年4月27日,双方再次争吵后女方王某来到北仑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案件处理:首先,法官与律师本着“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地进行劝和。在此基础上调解人员与男方罗某进行了电话连线,但由于双方长期积累的家庭矛盾,罗某在电话中也表示其同意离婚。因此,调解人员建议双方先准备有关离婚手续材料等事宜。

      最后,由于男方罗某未到场,法官与律师在了解了女方王某的实际情况后,就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王某对此表达了感谢。